陪产假15天,与2019年没变。规定具体要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十一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
发布时间:2025-11-01 浏览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