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用词规范: (一)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优秀”、“出色的”、“名牌”、“优秀”、“资深”、“优秀”、“最赚”“超赚”、“靠前”、“较早”、“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靠前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量: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