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会会费个人缴纳比例如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百分之零点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 学徒工会员,一律按每人每月人民币五分交纳会费。三、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 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交纳会费...
发布时间:2025-10-31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