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名一:受贿据指控,在曾海潮任职馆长的十年间,他将鲜花供应和骨灰盅供应业务,分别交给了梁伟强和易旭振。 2、2002年~2009年春节前,曾海潮多次收取梁伟强的红包和好处费27.5万元,易旭振的好处费60万元。 3、据梁伟强的供述,他最初是以朋友开的一些园艺场的名义,与南海殡仪馆签订鲜花协议的。 4、后来用老婆和岳母作为股东注册成立了伟贤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并从2009年开始...
发布时间:2025-11-01 浏览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