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机关是公务员,下属事业单位是事业编制。在行政设置上,市级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县应急管理局为正科。新组建的应急管理局人员,以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班底,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根据职能划转整合安置人员,原公务员继续保持行政编制。 参公身份,部分根据职能需要转为公务员划归机关,其余人员分流到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安置,继续保持参公身份直至退休;事业身份则直接转置二层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5-11-01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