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给事中”是什么样的官职?给事中是一种官职,自秦朝就开始设立,但历朝历代品级和职能职责都不尽相同,就明朝的给事中来说,它与都察院御史构成言官体系,互为补充,是一种品级不高但是权力很大的官职。 制度形成与品级定位明朝的给事中由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六年(1373年)设立,分别对应吏、刑、工、户、礼、兵六部设置六科给事中,每科2名,共12名;洪武九年定员为10人;洪武十年隶属于承敕监...
发布时间:2025-11-01 浏览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