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理论的主要观点(场域理论”是什么?丨舆论知识点)
今天为大家科普“场域理论”。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了场域理论(field theory),给研究新闻生产提供了一种全新范式。“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
布迪厄认为,场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操作焦点。从本质上讲,布迪厄的“场域”理论是其进行社会学批判的代表理论,作为一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理论建构(理论方法),场域理论应用于当前国内突发事件新媒体舆论的研究颇为有效,相关研究逐渐成为热点。
基于“场域理论”对新闻学研究的诸种贡献,布迪厄提出了“新闻场域”的概念。罗德尼·本森对之进一步阐释,认为本质而言,新闻场域从属于文化场域,其特殊性在于场域内部自治受制于外部政治、经济场域的权力资本。简单说,可将“新闻场域”概述为在新闻生产过程中,新闻生产者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客观关系,这种关系处在不同位置上,对新闻生产产生不同的影响或压力。
新媒体时代,社会舆论场域的转型带动议程设置方式持续发生巨大变化,议程设置从政府、媒体到公众的单向模式转变为多元的双向模式。政府对媒体和公众的直接影响力均有所减弱,在突发事件之中,政府和媒体的信息在公众那里常常受到质疑,公众议程开始较大地反作用于政府和媒体。
在这种背景下,各方议程互动所带来的不仅是社会舆论的复杂性,也加大了社会舆论公共信息规制的难度,“减小场域冲突;重视舆论“暗场域”的冲突主题;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这种社会舆论场域中的良性议程互动也成为当代社会公共信息治理与社会共识形成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