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5-10-31 05: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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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和工作场所;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主要人员材料办公场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影视节目制作”字样)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申请周期: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