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下语文文言文之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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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31 1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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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是文言文中最常见的虚词之一,其用法如下:
- 作代词,指代人、事、物等,相当于“他(她、它)”“这”“那”等。如:- 具答之。(《桃花源记》)-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作助词,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使句子结构更完整。如:- 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陋室铭》)- 虽我之死,有子存焉。(《愚公移山》)- 作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如:- 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马说》)- 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作助词,用在宾语前置的标志。如:- 何陋之有?(《陋室铭》)- 宋何罪之有?(《公输》)- 作助词,用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相当于“的”。如:- 能以径寸之木。(《核舟记》)- 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需要注意的是,“之”的用法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的语境来判断。上一篇:论文审稿意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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